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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住建部印發(f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南 | ||
發(fā)布者:admin 發(fā)布時間:2016-11-19 8:18:56 點擊:4140 | ||
為有效指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科學評價質量安全管理現(xiàn)狀,推動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施工圖審查、第三方監(jiān)測、檢測等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相關責任,提升檢査工作標準化水平,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組織修訂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南》,并于近期以建質[2016]173號文下發(fā)。 本指南主要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各方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第三方監(jiān)測、檢測等單位開展質量安全自査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單位對各參建單位實施履約管理及評價等工作,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主管部門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本指南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第三方監(jiān)測單位、質量檢測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等8個方面的檢查評分表組成。主要包括檢查項目、檢查內容與評分標準、標準分數(shù)、扣減分數(shù)、實得分數(shù)、合計分數(shù)、評價意見等內容。 檢查評定等級分為優(yōu)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受檢單位存在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資質資格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可直接評定為不合格。檢查評定等級為不合格時,受檢(自檢)單位必須限期整改為合格。檢查發(fā)現(xiàn)有質量安全隱患的,受檢(自檢)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無錫市軌道交通線網規(guī)劃圖
2016.1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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