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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4月1日起實施 | ||
發布者:崔銀翠 發布時間:2014-4-17 點擊:4094 | ||
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于2009年9月11日起實施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GJ311-2013)也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實施。 建筑深基坑是指為進行建(構)筑物地下部分施工及地下設施、設備埋設,由地面向下開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空間。基坑第三方專業監測的內容及要求均應按基坑支護設計圖紙及國標GB50497執行,施工單位應對工程的重點及難點、整體施工部署、主要危險源等,開展一些更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的施工監測。 行標5.4.5規定:基坑工程變形監測數據超過報警值,或出現基坑周邊建(構)筑、管線失穩破壞征兆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撤離人員,待險情排除后方可恢復施工。 行標10.3.2規定:基坑施工和使用中應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安全監測,對有特殊要求或安全等級為一級的基坑工程,應根據基坑現場施工作業計劃制定基坑施工安全監測應急預案。 行標10.3.3規定,施工監測應包括下列內容:1)基坑周邊地面沉降;2)周邊重要建筑沉降;3)周邊建筑物、地面裂縫;4)支護結構裂縫;5)坑內外地下水位;6)地下管線滲漏情況;7)安全等級為一級的基坑工程尚應包括圍護墻或臨時開挖邊坡面頂部水平位移、頂部豎向位移、坑底隆起、支護結構與主體結構相結合時,主體結構的相關監測。
2014年4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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